1、新建、翻建和扩建、须提交房子所在地规划管理部门所批准的建设许可证和建筑图纸;
2、购买的房子,须提交原房子所有权证、交易合同和契约;
3、交换的房子,须提交双方的所有权证、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和契证;
4、继承的房子,须提交原房子所有权证、遗产继承有关证明和契证;
5、分家析产、分割的房子,须提交原所有权证、分家析产单或分割单和契证;
6、获准拆除的房子,须提交原所有权证和批准拆除的证件。证件不全或房子所有权不了解的,暂缓办理,待条件成熟后再办理。
补充内容:
城市私房所有权有以下三种登记:
1、总登记,也叫换证登记:是指对整个城市私房更换房子所有权的全方位登记。
2、换证登记:是指房子的交易、赠与、剖析、交换产权与继承等而发生的房子所有权转移时,需要办理的一种登记。
3、变更登记:是指房子因改造、扩建、翻建、部分拆除等所引起的房子近况的变更,需要申请办理的一种登记。依据国务院《城市私有房子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当事人在办理确认、变更、转移私房所有权的登记手续时需要提交以下证件:新造、翻建和扩建的房子,须提交房子所在地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许可证和建筑图纸;购买的房子,肱提交原房子所有权证、交易合同和契证;受赠的房子,须提交原房子所有权证、赠与书和契证;交换的房子,须提交双方的房子所有权证,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和契证;继承的房子,须提交原房子所有权证、遗产继承证件和契证;分家析产、分割的房子,须提交原房子所有权证、分家析产单或分割单和契证;获准拆除的房子,须提交原房子所有权证和批准拆除证件。证件不齐或房子所有权不了解的,暂缓登记,待条件成熟后再办理。